Skip to content
Linos Blog
Go back

评‘广东女孩诬告亲父猥亵’

一条《利维坦》新闻

今天在知乎上刷到一条极其魔幻的新闻。

广东有个小姑娘,十六岁那年跑去报警,说自己长期遭到亲生父亲的猥亵和强奸。警察很快把人抓了,一审法院认定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成立,直接判了这位父亲无期徒刑。结果到了二审,已经满十八岁的女儿突然当庭翻供,说之前那些指控全是她编造的。按照她现在的说法,当年是因为老爸不准她去酒吧打工,还管着她谈恋爱,两人在电话里大吵了一架。她一心想摆脱家里的管束,脑子一热就想出了报警这招。后来她又录视频又给法官写信,哭着说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只求把父亲放出来。

看完这条新闻,我脑子里蹦出来的第一个词就是霍布斯的《利维坦》。这桩荒诞的家庭悲剧,几乎把公共权力是如何一步步侵入私人关系的过程,原原本本地演示了一遍。

霍布斯的主权理论

霍布斯这人出生在十六世纪末,是个被英国人砍脑袋的内战吓破了胆的老头(据说他妈生他的时候正好赶上西班牙无敌舰队来袭,吓得早产,所以他常自嘲跟恐惧是双胞胎)。他成年后亲眼目睹整个国家围着王权、议会和宗教问题吵成一锅粥,最后直接拔刀互砍。国王被推上断头台,议会和军队狗咬狗,昨天还在同一个镇子上喝啤酒的邻居,今天就开始互相检举谁是异端和叛徒。

这段经历让他患上了严重的“无政府恐惧症”。在他看来,哪怕头顶上坐着一个脾气暴躁的独裁者,也比大家谁都不服谁、完全没有最终裁判的局面要好得多。

他把那种拿掉一切公共权力的假想局面称为“自然状态”。在那里面,没有共同的法律,没有能拍板的法官,更没有一支拿着枪确保判决执行的队伍。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有道理,都有权用任何手段保护自己。哪怕眼下大家还没动手,但只要你知道隔壁邻居手里也攥着菜刀,并且随时有权砍你,你晚上就绝对睡不着觉。

霍布斯从心底里就不相信人类能靠坐下来讲道理走出这种死局。就算你是个老实人,愿意守规矩,你也没法确定对面的人是不是个骗子。在那种环境下,第一个放下武器的人往往死得最快,第一个原谅敌人的人无异于把脖子递给对方砍。他那句名言说得非常糙,但也非常准,“没有剑的契约只是一串言辞”。

要走出这个死胡同,唯一的办法就是所有人凑在一起签个协议,大家把各自判断对错的权利、以及动用武力报复的权利,统统上交给同一个“主权者”。这个主权者可以是一个国王,也可以是一个议会。从今往后,它替所有人拿主意,垄断制定法律、审理案子和把人关进大牢的权力。大家终于不用每天提心吊胆地防着邻居了,因为谁敢乱来,就会迎头撞上一股个人绝对扛不住的暴力机器。这头为了保护众人而被制造出来的怪兽,就是霍布斯笔下的“利维坦”。

但这里面有个很要命的设计。这份契约是老百姓之间互相签的,主权者本人并没有在上面签字画押。也就是说,你答应了老老实实听话,但利维坦可没答应要对你负什么可被追究的对等责任。霍布斯甚至冷酷地推导出一个结论,主权者无论干出什么事,在逻辑上都不构成对臣民的“不义”。它可能会判错案,可能会滥杀无辜,但它从来没有违约,因为它压根就没跟你签过约。

这位活了九十多岁的保王党老头当然知道这很危险,但他权衡利弊之后还是觉得,再坏的统一权力也比内战强。利维坦偶尔眼瞎错杀一两个人,大街上好歹还有秩序;要是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有权审判主权者的对错、随时揭竿而起,那所有人立刻就会滚回人人自危的丛林里去。

当下的中国如何满足了利维坦的诞生条件

霍师傅聊的这种丛林状态,听着好像离我们挺远。毕竟我们有一套深入到县城和乡镇的基层行政网,大街上更不可能看到哪个土豪带着私兵火并。但只要人与人之间丧失了基本的信任,遇事找不到双方都服气的中间人来评理,大家就会本能地去呼叫一个更高级别的强权来摁死对方。这种心理习惯,恰恰就是喂养利维坦最好的饲料。

随便在生活里看一眼就能明白。

比如楼上住户大半夜不睡觉,在客厅里哗啦啦拖椅子。楼下的人被吵得火起,第一反应往往不是上楼敲门跟邻居聊聊,而是赶紧找一个“能治他们的人”。先找物业,物业要是劝不动,下一步就是打市民热线或者直接报警。其实拖个椅子哪至于动用警察,但麻烦就在于,两户人之间早就没有了能正常张嘴说话的关系。楼下的人需要一身制服、一张派工单或者一份盖着红章的警告信来替自己撑腰,楼上的人也只有看到公家的人上门了才肯收敛。本来邻里之间拉下脸吵两句或者协商一下就能翻篇的小事,非得搬出统治权威才能平息。

这几乎成了当下许多小市民处理摩擦的本能反应。碰到矛盾时,大家脑子里想的永远是去哪找个大棒子把对方管住,至于怎么跟眼前这个大活人继续相处,根本没人关心。顺着这个习惯往下滑,一旦遇上激烈的冲突,人们就会毫不犹豫地把国家暴力拉进最私密的家庭关系里。

新闻里这对广东父女就是这样落入陷阱的。当爹的觉得女儿才十六岁,不准她去酒吧那种地方上班,也不准她谈恋爱,这是理所当然的家长权威。女儿想逃离这个家,但自己既没成年又没钱,硬碰硬肯定斗不过老爸。这时候她突然发现,外面有一股比家长威严强大一万倍的力量。只要她走进派出所,吐出“强奸”那两个字,父女之间的强弱关系就会在一夜之间彻底翻转。

按照这姑娘后来的自述,她当时的想法很简单,无非是想借警察的手把老爸镇住,好让自己顺利搬出去住。她那点有限的社会经验根本不足以让她意识到,这句话一旦出口,启动的是一台多么恐怖的刑事机器。警察会立刻给人戴上手铐,检察院会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法官会在她还没满十八岁的时候,就一锤子判她亲爹把牢底坐穿。

等她看到判决书吓傻了、想反悔的时候,案子继不继续早就不是她说了算的了。

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强奸案属于公诉案件。一旦立案进入程序,国家就认为这事儿不仅伤害了你个人,还挑衅了整个社会的法律秩序。至于要不要接着往下办,全看检察院的判断。女儿当然可以当庭翻供,可以录视频喊冤,也可以给法官写道歉信,但这些动作在程序眼里,统统都只是新一轮审查里的待核实材料。她不可能像在手机上取消一份还没送达的外卖那样,跑到派出所说句“我后悔了”,就让整个国家机器原地解散。

平心而论,当初设计这套“不准随便撤案”的机制,本意是为了护住那些真正的受害者。因为在熟人或家庭犯罪里,太多受害人会被亲戚逼迫、被经济拿捏,或者一时心软去撤诉。如果受害人一改口案子就作罢,那施害者只要死死控制住受害人,就能把司法当猴耍。

可问题在于,当一个捏造的虚假指控顺着同一个入口滑进去之后,私人虽然亲手按下了启动利维坦的按钮,却瞬间丧失了叫停它的资格。更何况,国内进入公诉程序的案子,几乎没有被法院驳回的先例,也就是常说的接近“100%定罪率”。当法院近似成了检察院的传声筒,这头被小姑娘随手召唤出来的怪兽,在审判环节就几乎找不到能拽住它的缰绳了。

国家权力进入父女冲突之后

如果你去翻《利维坦》第一页的插图,会看到一幅特别震撼的版画。画里有一个顶天立地的巨人,手里攥着宝剑和权杖,仔细看就会发现,这个巨人的身体完全是由成千上万个密密麻麻的小人拼成的。这幅画把国家权力的来源交代得明明白白。警察抓人花的经费是普通人交的税,法官判案顶着的是共同体的名义。当一个人被塞进监狱的时候,死死压住他的并不是某个跟他有私仇的官员,而是由无数个冷漠的陌生人共同授权拼凑出来的庞大力量,办案人员只不过是坐在了机器的某个工位上。

所以在这起离谱的案子里,把无辜亲爹送进大牢的,甚至未必是某个满怀恶意的坏人。最让人后背发凉的可能性恰恰在于,流水线上的每一个人或许都觉得自己在干一件大好事。接警的警察可能真心实意地想保护一个未成年少女,检察官觉得自己是在履行公诉职责,法官更是觉得面对这种长期侵害亲生骨肉的恶徒,不重判简直不足以平民愤。

当利维坦犯下严重错误的时候,每个环节的参与者,往往还真诚地相信自己出于善意。

而且霍布斯早就点破了一件事,主权者必须垄断“裁决什么是事实”的最终权力。要是打完官司之后,原告和被告还能各执一词、各按各的版本过日子,那争议就永远不算完。现代法院的判决书就继承了这种功能。判决一旦生效,它就不再是一纸可以被讨论的意见,户籍、档案、监狱和其他国家机关都会严格按照其中认定的事实继续运行。国家文书会给出一个具有公共效力的答案,直接从制度上决定这个人在后半辈子被当作父亲还是强奸犯。至于家庭关系和个人记忆,在卷宗面前没有任何同等效力。

现行的刑事程序当然不等同于霍布斯在十七世纪设想的绝对主权。名义上,被告人可以请律师辩护和上诉,法院也受到成文证据规则的约束。

但这些纠错手段依然被关在同一套国家司法系统之内打转。被告人觉得冤枉,可以向更高一级的法院上诉,却不可能在国家之外另找一个拥有同等效力的第三方裁判。所谓的二审,说到底还是国家司法系统自己在审查一审。在现有的证据和体制惯性下,指望检察院主动否定原有的指控,可能性微乎其微。

更有意思的是看客们的反应。网上的舆论场其实也是利维坦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些相信最初指控的网友,在拼命呼叫国家严惩这个父亲;而那些相信翻供的网友,则在咬牙切齿地要求国家把女儿抓起来判刑,顺便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

两拨人吵得不可开交,打击的目标截然不同,但想法其实一模一样,大家都在要求国家动用强制力去收拾自己看不顺眼的那一方。互不信任的人们不知疲倦地争论着公共权力这一回应当惩罚谁,至于公共权力到底该不该如此粗暴地介入私人关系,反而很少成为讨论的重点。

具体的人和日常生活

说实话,普通人活在现代社会,离不开国家。真要是被卷进刑事司法系统里,个人也很难正面对抗。想通了这一点其实挺容易让人消沉的,好像除了祈祷国家的强制力别落到自己头上之外,什么都做不了。

但也正因为这样,我越来越能理解为什么儒家当年那么强调“亲疏有别”。这种说法常被批判是在给任人唯亲找借口,但孟子讲“亲亲而仁民”,那个次序本身其实非常诚实。人的感情和责任都有真实的起点,一个人总是得先从照顾好自己的父母和孩子开始,学会怎么处理跟身边人的摩擦,然后才谈得上把这种体会慢慢推及到陌生人身上。一个连身边人正在经历什么都不愿了解的人,很难仅凭几个抽象口号就突然爱上遥远的人类。

几千年前就在讲的亲疏之分,其实是要求我们看见眼前的具体人物,避免把他们简化成方便表态的符号。在这起新闻里,如果人们把那个女孩只看作“女性受害者”的符号,就会把任何针对她陈述的怀疑都等同于伤害所有女性;反过来,一旦把父亲归入“被诬告的男人”这一身份,另一群人又会急着借他去否定其他真实的性侵指控。当两群人在他们身上争夺话语权的时候,两个大活人的具体经历和痛苦,就这么被轻易地抹掉了。

所以,守住日常生活和温和的娱乐其实非常重要。

周末约几个熟悉的朋友吃顿饭,读几本闲书,或者去附近走走。这些小事解决不了政治问题,但能让人重新接触具体的生活。一个正常人的日子,说到底是由踏实的睡眠、食物、不用防备的谈话,以及一点点缓慢建立起来的信任构成的。这些具体的小事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它们永远不会轻易要求别人去为此做出牺牲。

那些听起来无比崇高的口号,最擅长的就是把具体的人压扁成片面的身份。保护未成年人是正当的目标,但这个目标不能用来代替证据。一旦为了某项听起来绝对正确的事业而跳过具体的人和事实,国家权力就会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容易伤害个体。

写下这篇博客的时候,我们还不知道二审会给出怎样的结果。我非常希望法院能够把第一次指控和第二次翻供都放回完整的证据链中去检验,尽管我对司法系统能否纠正前判没有一丁点信心。

作为普通人,我们能做的大概也就是对身边的亲人和朋友负责,在受到侵犯时明确反击,并保留那些不要求别人牺牲的日常快乐。只有守住这些真实的关系和生活,眼里还装着具体的人,我们才不会在不知不觉中,成为公权力伤害治民的一环。


Share this post:

Previous Post
从黑白玛丽到GWT和IIT
Next Post
从时间序列数据中发现混沌